泰州民革特约信息员、医药高新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许勇反映:根据住建部的工作要求,各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将在2016年6月30日结束。换证后,各企业应对照住建部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[2014]159号),继续做好主要人员教育培训和信息采集工作,保持资产、主要人员、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。
目前,很多企业一致反映,新资质标准中,部分承包资质新增加工种的技术工人,因无认可的培训考核机构,无法按照新资质标准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,这将导致在换证后,建设主管部门即将开展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不过关,情况严重的企业会因此而被吊销相应的资质证书。
新增加工种的技术工人主要有: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所要求的高压电工、低压电工;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新增加的砧细工等9个工程的技术工人;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所要求的石作业工;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新增加的线路架设工、变电安装工,涉及企业数量较多,处理不好,将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和正常经营。
资质是企业生存也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基本保证,这种情况在全国各省均普遍存在,亟需加以解决。为此建议:
1、人社部牵头,会同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,对所鉴定工种的内容进行论证,在人社部门电脑证书系统中增设新的工种,并尽快组织成立专家组,编制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、教材、题库。
2、各级地方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新增工种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,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的建筑业企业及时进行培训,以适应住建部新资质标准的要求。(2016年反映,市政协、民革省委、全国政协采用)